风险提示督促争议化解 复议护航优化营商环境
2026-05-27 14:02:5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彩英 | 作者:谢迎春 | 点击量:5279
为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谢迎春)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近日,涟源市行政复议机关运用行政复议风险提示督促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两起涉企处罚复议案件,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99万余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申请人湖南省某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责任人员姜某不服被申请人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1.4%的罚款人民币89.7134万元、对姜某处罚款人民币3.1399万元)、申请人湖南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后,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贯穿始终,第一时间启动审查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全面复核。办案人员认真梳理案件脉络,核实相关证据,充分听取企业陈述申辩意见,组织听证会,召开复议委员会讨论研究,确保审查过程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经审理查明,某局作出的两份处罚决定均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立足法律规定,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引导某局规范执法行为,向其制发行政复议风险提示函。某局在限定期限内主动纠错,自行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同时争取企业理解,企业自愿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争议得以彻底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案例是行政复议机关运用复议纠错风险提示机制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缩影,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烦忧。
责编:王彩英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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